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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辉)

作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武辉女士,博士学历,现任职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多次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做访问学者。会计学科带头人,“泰山学者科研团队”学术骨干、“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分会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大洋泊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美晨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报告期内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2024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股东会8次,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8次,对董事会涉及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出席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出席提名委员会5次,与各位委员或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积极听取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等,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人员分工、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完成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达16个工作日,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定期与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工作汇报,及时提出疑问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进行相关定期报告审议时,就变动明显的业绩指标进行原因剖析;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出相关的建议;2024年度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本人充分、便利的履职条件,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保证了本人顺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时、准确的对公司年度经营进行审计。2023年度,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此,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真实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的编制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相关定期报告也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及业务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永拓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永拓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也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续聘永拓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选举孙来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前,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来华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孙来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并同意孙来华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并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拟补选吕洪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吕洪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认为吕洪果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本人也投了赞成票。

3、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刘增伟先生担任财务总监,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会前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刘增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刘增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与美晨科技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美晨科技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市场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武辉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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