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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838.92万元,母公司本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56,838.9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

为11,918.96万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92,475.95万元,本年度未分配普通股股利,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556.99万元。

公司历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鉴于公司2024年公司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42,989,03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8,389,241.55-1,390,776,625.23-1,357,019,017.25
研发投入(元)76,776,494.8584,223,168.3695,414,526.32
营业收入(元)1,779,020,249.771,684,002,826.311,366,867,043.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955,968,667.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805,569,864.8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42,989,038.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05,394,961.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2,989,038.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56,414,189.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5.31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近几年,公司园林板块业务持续收缩,园林板块业务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加之大额合同资产减值等多种因素导致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经营业务结构,同时出售部分园林资产以尽快提升公司业绩,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2,955,968,667.25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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