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12,339.6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302,754.29元。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96,068,363.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398,163,266.07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条件。
鉴于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112,339.63 | 163,799,122.03 | 105,510,354.76 |
研发投入(元) | 357,628,195.58 | 370,347,354.82 | 397,612,032.73 |
营业收入(元) | 3,399,232,271.99 | 3,106,224,652.97 | 2,974,714,403.6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6,068,363.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98,163,266.0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3,473,938.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125,587,583.1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7%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公司各会计年度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根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1.14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
1、2024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促成公司满足实施现金分
红的相应条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