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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卜新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卜新平,1978年2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师,中共党员。2001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先后在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从事化工规划咨询、行业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本人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53200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提名员会2024年4月20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工作细则》参与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对外投资和资产出售事项提出建设性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战略员会2024年4月20日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参与风控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情况、会计估

计变更情况进行充分沟通。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风控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0日审议《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11项议案
2024年6月26日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4年8月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秉承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审议相关议案,形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20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共12项议案
2024年6月26日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风控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积极主动了解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确保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年度及半年度董事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了解,报告期内参加公司承办的“环氧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创新发展论坛”对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控强化及股东权益保护。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核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人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决议。公司2024年度与各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进行及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编制提供了保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事前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较好的专业性、独立性、投资者保护等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风控审计委员会并发表了事前独立意见。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部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事前独立意见。公司拟定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董事、监事和核心关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使其勤勉尽责,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时刻关注公司运营动态与发展走向,对所有董事会议案进行细致审查并发表独立见解,严谨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下一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卜新平:

2025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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