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创电子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4年度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 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购汇 | 0 | 7,800.16 | -597.92 | 0 | 29,832.05 | 24,460.57 | 12,573.72 | 8.46% |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未超过审议的最高额度;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产生的投资收益为-420.79万元,报告期内持有远期外汇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97.92万元。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4、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5、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2024年度,雅创电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出现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雅创电子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婕 郑文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