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邮件或微信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卫利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2.65元/股调整为22.35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4.87元/股调整为24.57元
/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价格由24.32元/股调整为24.02元/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史小文、王姣姣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714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史小文、王姣姣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42.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35元/股(调整后),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64.5778万股,授予价格为24.57元/股(调整后),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史小文、王姣姣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