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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铁: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

603300证券简称:海南华铁公告编号:临2025-029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注销数量:本次拟注销2,057.3438万份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共计2,057.3438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2021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2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66.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1,566.00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45人。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

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4年5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881.3438万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公司业绩达成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9.89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2年至2023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71.74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至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30.3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78,198,263.80元、4,443,581,615.61元、5,171,319,417.37元。2022年至2024年三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8.93亿元。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1,176.0000万份。

(三)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2,057.3438万份。

三、本次注销全部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第二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而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过程合法有效,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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