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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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496,163.51元,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90,281,280.82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129,173.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582,201.0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453,027.33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5,496,163.51 | -661,138,090.85 | -1,224,926,572.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0,281,280.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1,453,027.33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50,520,275.6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