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1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6,211,744.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5,702,814.3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5,1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816,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共计37,836,0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9.72%,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