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职。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日成先生、林健明先生、袁若宾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袁若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4月月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复核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6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8月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与能力。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