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始终以维护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冰,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政法学院兼职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合伙人;2005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我作为独立董事的具体出席情况详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第二届董事会 | ||||||
张冰 | 11 | 11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我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第二届董事会 | ||||
张冰 | 6 | - | - | -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张冰 | 3 | 3 | 0 | 0 | 否 |
我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决策前,我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议案的具体内容和背景信息,确保对每一项议题都有充分的理解。在决策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在2024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表示支持,未提出任何异议,并对所有议案投下了赞成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始终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协作,积极支持并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2024年,我全程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深入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认真听
取了公司相关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各项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与便利,全面向我介绍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运营细节,并根据我的需求及时提供了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分析,使我能够基于充分的信息和专业的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这种高效的沟通机制和透明的信息共享,为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基于合作需求和优势互补,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经充分交流达成业务合作意向,与招商创科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曜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曜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创科生物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上海曜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XIUCAILIU(刘修才)家庭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涉及的关联事项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认可公司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法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我认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我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独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将与其他独立董事紧密协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冰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