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