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旭东)作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旭东,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合同管理)专业,拥有二级律师职称。1989年7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常州广播电视大学,担任法学讲师;1994年1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常州第六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常州东臻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200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合伙人;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常州市钟楼区政协,担任副主席;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认真自查,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在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和有效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
意见和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探讨。密切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高度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确保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工作
1、2024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周旭东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