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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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高级管理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度发放。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若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管理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本方案在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