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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1日议案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内容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经营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内幕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持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监事会持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

1、 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 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 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2、 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3、 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及时掌握行业形势和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增强履职能力。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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