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2证券简称:*ST导航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独立董事张洋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03)。
4、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月15日为授予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56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向43名激
励对象授予545.70万份股票期权。在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之后至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期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的46名激励对象中,存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名变更为43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原首次授予激励名单中的激励对象。上述激励对象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17.50万份,调整后,公司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45.70万份。前述未实际授予股票期权自动失效,不再继续授予。
7、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67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相关说明
(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标值导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行权期间因股票期权未生效,即未满足生效条件,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XYZH/2025BJAG1B0012),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69,301,920.95元,石家庄宇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讯电子”)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7,262,283.39元,剔除宇讯电子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22,039,637.56元,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标值,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88.10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0万份。
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92.1050万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公司本次注销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