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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苗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51年出生,本科学历。本人曾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2015年8月、2018年8月至2024年6月)、北京财新在线文化有限公司经理。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至第二十次共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2024年任职期间内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未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益造成任何损害。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情况及本年度薪酬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2.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同时,通过审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内审工作报告,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增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以及互动易平台等多元途径,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全方位聆听中小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日常履职过程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结合公司提供的信息,深入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切点和诉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求。在此基础上,本人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严格监督公司决策及运营各环节,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侵害,全力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及股东权益的维护。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此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信息披露事宜。履职期间,本人密切留意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络,切实保障本人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人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独立复核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本人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同意相关人员的选举。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既定的薪酬政策,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同时,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力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苗棣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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