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 分配基准:2024年度。
2.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015,861.99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0,587,057.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8,977,211.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9,668,102.49元。
3. 作为行业龙头公司之一,公司对未来的长期、稳健发展充满信心。为回报股东,兼顾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政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剔除现有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23,734,644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人民币584,746,928.8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200.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4,746,928.80 | 203,971,659.99 | 145,694,042.8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2,015,861.99 | 417,812,097.90 | -712,707,109.24 |
营业收入(元) | 1,585,551,106.76 | 1,545,630,987.79 | 754,909,328.3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98,977,211.4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09,668,102.4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34,412,631.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59,716.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34,412,631.6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 否 |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34,412,631.6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90,686,160.55元和人民币2,625,736,332.36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7.02%、26.98%,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