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原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现任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郑海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结合原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现任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郑海洋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