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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关于公司与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邦普”)签订的《供气合同》为氮气(纯度≥

99.999)销售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从制氮机开始供应氮气之日起至第十年度止。双方签章后生效,交货期不晚于2026年3月15日。按照合同内容,如果发生交付标的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公司将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销售合同不存在无进展情况;存在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告正文“六、其他说明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一、合同签订概况

为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加强双方的深度与稳定合作,公司近日与宜昌邦普签订了《供气合同》,约定公司向宜昌邦普供应氮气(纯度≥99.999)产品,经初步估算,合同金额(含税)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签订供气合同系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皓

注册资本:29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田家河大道19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3J7T8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目前,宜昌邦普及其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宜昌邦普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宜昌邦普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氮气(纯度≥99.999)产品

2、交货日期:不晚于2026年3月15日。

3、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4、生效条件:双方签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双方各成员主体存在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执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供气合同对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如顺利履行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白洋化工园区其他企业提供氮气供应服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签订的供气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宜昌邦普及其关联公司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供气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且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供气合同进展情况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未达预期原因
关于公司与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3年10月25日截至目前,公司与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合作良好,受光伏行业状态等因素影响,产品(高纯氨/电子级硅烷)销售量和销售额未达到预期,但不影响双方未来的长期合作。1.受光伏行业需求波动影响; 2.受公司电子级硅烷产品量产不及预期影响。
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4年8月23日截至目前,公司已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投资1亿元注册成立了和远(武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电子特气销售和电子大宗配套项目投资处于开拓过程中。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

股变动情况见下表:

姓名类 别变动股数(+/-股)持股数量 (股)变动原因
杨 涛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043614700/
杨 峰实控人/监事会主席015652590/
杨勇发实控人0/
冯 杰实控人/监事02760191/
李吉鹏董事/董事会秘书+100000733126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王 臣董事/副总经理+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周 宇董事00/
陈 明董事00/
孙 飞董事00/
王小宁独立董事00/
卢以品独立董事00/
张群朝独立董事00/
李 诺副总经理+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刘学荣副总经理+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向松庭副总经理+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赵晓风财务总监+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江 罗副总经理+100000100000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彭 明职工监事00/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019755915/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012504700/

注: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公司激励对象14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3235000股,股票来源为新增发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12月17日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增加3,235,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11,235,000股。

3、除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变动外,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4、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

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及计划情况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数量 (股)减持 比例减持区间
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4,216,9451.996%集中 竞价≤454,064≤0.645%减持区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大宗 交易≤908,128

注: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由原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散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若上述主体未来正式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供气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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