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卢馨)
本人卢馨,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本人的会计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任职情况以及专业背景
本人是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退休教授,2024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多年从事会计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在会计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的专业资质及能力。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本人在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并进行审慎表决,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 | 出席次数 | |
反对 | 弃权 | ||||||||
卢馨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0 | 1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发展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本人分别是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参与公司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两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按季度审查了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与财务部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
卢馨 | 2 | 2 | 0 | 0 | 0 | 0 | - | - | 0 | 0 |
门就财务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沟通,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敦促公司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参加监管部门的独董任职后续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出席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各业务板块整体运行现状、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发挥自身所长提供会计、内控等领域的专业建议和风险提示等,
助力公司在经营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升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组织安排下,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鼎湖生物工程基地、宁夏伊品、内蒙伊品生产一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降本增效等情况,与项目管理团队进行深度交流,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风险管理、规划设想等深入研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内控建设进行了探讨、分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会议资料,组织独立董事到企业调研,不定期发送监管培训资料及上市公司合规培训课程供独立董事学习,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等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
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基于本人的会计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四、总体评价
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恪尽职守,认真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权利,始终遵循审慎、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本人充分利用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的提升,不断优化自身专业素养,为公司实现规范、稳健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卢馨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