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星湖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0866证券简称:星湖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1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简称与公司的关系
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伊品公司控股子公司
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经贸公司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伊品公司控股子公司
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伊品贸易公司控股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2,938.44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担保人名称简称与公司的关系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伊品生物公司控股子公司

?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72,93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65%。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已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签署担保合同金额人民币109,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金额为76,950万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人担保人签约融资机构担保合同金额(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万元)担保预计有效期担保方式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截至2025年3月31日)是否有反担保
黑龙江伊品伊品生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杜蒙支行(以下简称“大庆工行”)6,0006,0003年连带责任保证32.38%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10,0005,0003年
(以下简称“黑龙江进出口行”)
黑龙江经贸伊品生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大庆交行”)5,0004,9503年连带责任保证64.6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支行(以下简称“大庆广发”)10,0009,0003年
内蒙伊品伊品生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以下简称“赤峰农发行”)8,0008,0003年连带责任保证48.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支行(以下简称“赤峰农行”)20,00020,0003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元宝山中行”)40,00015,0003年
伊品贸易伊品生物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中信”)10,0009,0003年连带责任保证79.27%
合计109,00076,95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4MA19DFXU4K成立日期:2017年5月5日法定代表人:詹志林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4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赖氨酸、苏氨酸、色氨酸、丙氨酸、硫酸铵、戊二胺及戊二胺制品、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玉米淀粉及副产品、谷物胚芽、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粉煤灰的销售,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25,946.91万元,负债总额104,288.29万元,资产净额221,658.63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4,782.78万元,净利润32,967.6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48,397.88万元,负债总额112,795.16万元,资产净额235,602.7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6,319.85万元,净利润13,944.09万元。

(二)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4MA19291B93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詹志林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力戈尔工业园区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

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中草药种植;食用菌种植;粮油仓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6,400.57万元,负债总额24,201.38万元,资产净额42,199.1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03,564.67万元,净利润22,010.4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4,597.43万元,负债总额87,059.53万元,资产净额47,537.9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995.88万元,净利润5,338.71万元。

(三)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5706498480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

法定代表人:马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玉米收购、加工;赖氨酸、苏氨酸、味精、淀粉及淀粉制品、玉米蛋白粉、玉米副产品、单一饲料(喷浆玉米皮、肥料、土壤调理剂、硫酸铵、氨、硫磺、氮(液化的)、氧(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缬氨酸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生物技术研发;进口、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62,437.42万元,负债总额157,678.47万元,资产净额204,758.95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7,223.25万元,净利润28,058.6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1,426.81万元,负债总额202,350.54万元,资产净额219,076.2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5,930.57万元,净利润14,317.32万元。

(四)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40121MA771TNH64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闫晓林

注册地址:宁夏永宁县杨和镇红星村红王路南侧综合楼201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及配合饲料的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肥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玉米副产品、煤炭的销售;农

业技术的推广及服务;铁路及公路运输服务;粮食收购及销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及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7,487.30万元,负债总额63,746.58万元,资产净额23,740.72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2,120.79万元,净利润1,699.3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7,264.11万元,负债总额92,957.41万元,资产净额24,306.7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233.67万元,净利润565.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大庆工行6,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杜蒙支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黑龙江进出口行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

为应付)。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大庆交行5,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

伍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大庆广发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支行债务人:黑龙江伊品经贸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

壹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赤峰农发行8,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六)赤峰农行2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元宝山支行

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元宝山中行4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区支行债务人: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0万元(大写:

肆亿元整)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以及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八)广州中信10,000万元担保业务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债务人: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

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资金安排,依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所有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良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72,93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6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