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叶玲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发挥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计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于预计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对待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全进
陈 柳
叶 玲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