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
2025-02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具体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5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业务品种及条件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
)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4,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其中3,000万元为经营周转类额度,1,000万元为低信用风险额度,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向恒丰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
)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
)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兑等,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述综合授信可能涉及公司缴存保证金等进行抵押、质押。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抵押、质押方式内决定具体的授信机构及抵押、质押方式,并办理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借(贷)
款、抵押、质押在内的一切相关法律手续,或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具体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