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84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230.3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21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调整议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 10,636.56 | 9,348.22 |
2 |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11,122.32 | 11,122.3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85.75 | 4,785.7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32,544.63 | 31,256.29 |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40,974.05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和“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均保持不
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总投资额 | 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变更前 实施地点 | 变更后 总投资额 |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后 实施地点 |
1 |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 10,636.56 | 9,348.22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十里电子信息产业园 | 19,050.29 | 17,761.95 | +8,413.73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十里电子信息产业园 |
2 |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 11,122.32 | 11,122.32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十里电子信息产业园 | 2,708.59 | 2,708.59 | -8,413.73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东街335号 |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并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转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2,230.34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40,974.05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9%,剩余超募资金额度为28,974.0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30,711.90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8,000.90万元,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10,290.00万元,转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现金管理12,421.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除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孙永波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