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7,049,274.90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40,674,200.61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636,286.28元,减去按照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63,628.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8,576,594.66元,减去本年对股东利润分配38,044,515.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9,004,737.11元。
根据公司股利政策及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实际出发并考虑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383,50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050,045.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15,050,04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7.47%。
(二)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5,050,045.60 | 38,421,065.20 | 114,075,7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7,049,274.90 | 453,795,109.71 | 430,368,541.1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40,674,200.6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69,004,737.1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7,546,810.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97,070,975.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67,546,810.8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67,546,810.8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7.3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当期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37.47%,不低于30%。
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5,844,772.06元,占总资产的1.18%,32,500,000.00元,占总资产0.41%,均未超过50%;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期净利润的100%,且未超过当期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
5、公司2024年度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48.06%,未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