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激智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6号文《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670,23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8,329,761.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66.31万元,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2,012.01万元,手续费用0.3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578.35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4,597.0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4,266.3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578.3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8,832.98 |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5,256.38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44,412.85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4,597.08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54,266.31 |
尚未使用金额 | 14,566.67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 |
减: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 -386.04 |
累计理财收益 | 1,625.64 |
减:其他转出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578.3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2月起对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9160001040021150 | 募集资金专户 | 6.4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332006302013000505681 | 募集资金专户 | 11,934.03 |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150198367900006896 | 募集资金专户 | 33.38 |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4010078801600009414 | 募集资金专户 | 48.57 |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9160001040021200 | 募集资金专户 | 4,554.89 |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 330215600039122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1.08 |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9,000.00万元,累计收回理财产品4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6,578.35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0元,剩余16,578.35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资金来源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添利D402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000 | 2.70% | 2023/8/22 | 2024/1/9 | 闲置募集资金 |
2 | 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70% | 2024/1/22 | 2024/1/30 | 闲置募集资金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 | 2.31% | 2024/1/22 | 2024/1/25 | 闲置募集资金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00 | 2.19% | 2024/2/6 | 2024/5/8 | 闲置募集资金 |
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添利D455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2.70% | 2024/2/6 | 2024/8/6 | 闲置募集资金 |
6 | 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9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60% | 2024/2/8 | 2024/8/15 | 闲置募集资金 |
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添利FD24039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000.00 | 2.40% | 2024/8/23 | 2024/12/25 | 闲置募集资金 |
8 | 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16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 | 2.45% | 2024/8/22 | 2024/12/16 | 闲置募集资金 |
9 | 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5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40% | 2024/9/2 | 2024/12/16 | 闲置募集资金 |
合 计 | 42,000.00 |
注: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两年。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在“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皇吉浦路 566号”的基础上增加“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 888 号、畅阳路 299 号”这一实施地点,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1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其主要事项如下: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 | 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1.22 | 2024.7.30 | 2.70% |
限公司 | 构性存款190天 | ||||||
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 | 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 | 5,000 | 2024.1.22 | 2024.1.25 | 2.31% |
注:相关理财产品均已按要求赎回。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对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追认。
针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已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内控工作,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1月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好的保本型理财管理方式,且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就前述事项进行了追认;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薛阳 | 章江河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832.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97.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266.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1,845.39 | 19,274.40 | 64.25 | 尚在建设期 | 注1 | 注1 | 否 |
2.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751.69 | 16,091.91 | 80.46 | 部分投产、剩余尚在建设期 | 注2 | 注2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4,597.08 | 35,366.31 | 70.73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800.00 | 19,800.00 | 18,900.00 | 95.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69,800.00 | 69,800.00 | 4,597.08 | 54,266.31 | 77.7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两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未产生经济效益;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建设项目一期投产,二期尚在建设中,本期实现净利润-6,21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