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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方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非担任中层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岗位,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按照公司薪酬分配政策,将总薪酬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基本薪酬和考核薪酬,其中考核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并结合其个人业绩绩效、工作能力等考核确定并发放。担任中层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发放。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7万元(含税)/人。因履职需要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薪酬

非中层管理人员的监事,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岗位,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按照公司薪酬分配政策,将总薪酬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基本薪酬和考核薪酬,其中考核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并结合其个人业绩绩效、工作能力等考核确定并发放。担任中层管理人员的监事和职工监事,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岗位,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按照公司薪酬分配政策,将总薪酬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基本薪酬和考核薪酬,其中考核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并结合其个人业绩绩效、工作能力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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