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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金: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魏会生(已辞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魏会生作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2024年4月15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魏会生,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主要履历: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任天津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05年2月至2005年10月,任天津银行塘沽管辖行副行长职务;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贸易融资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职务;2007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财务执行官职务;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任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财务执行官兼对公业务主管行长职务;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平安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一级独立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2019年8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备注
魏会生44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114400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储备人才信息,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亲自出席 (次)缺席 (次)备注
44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含通讯)4天(报告期任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15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任、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免去孙志恒先生的财务总监职务,聘任田联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联东先生具备与岗位相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的董事提名及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魏会生):

2025年4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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