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神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鳍科技”);
2、资助方式:由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思类脑”)向控股子公司神鳍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3、资助金额:5,000万元;
4、资助期限:36个月;
5、资助利率:无息;
6、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神鳍科技的其他股东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关联监事张晓霞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神鳍科技为公司从事脑机接口及类脑智能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神鳍科技以无息借款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具体以实际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神鳍科技的其他股东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叶可先生、陈于冰先生、陈代千先生,关联监事张晓霞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事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神鳍科技的少数股东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其余少数股东由于资金周转等原因未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代千
3、成立日期:2022年3月21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霞路11号1层A区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7M57YJ8C
7、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经查询核实,神鳍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神鳍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二)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 |
2 | 李孟 | 15% |
3 | 赵芳 | 15% |
4 | 杨逸秋 | 10% |
5 | 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
神鳍科技控股股东为岩思类脑,岩思类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鳍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神鳍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叶可及傅耀华。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神鳍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4,875,695.09元,负债总额1,149,641.24元,所有者权益3,726,053.8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626.96元,净利润-18,468,466.21元。
(四)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可
2、成立时间:2014年9月22日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
4、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1819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96977773G
6、经营范围包含: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控制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可及傅耀华。
其他自然人股东:
1、李孟
身份证号码:2327001982********
2、赵芳
身份证号码:2301031982********
3、杨逸秋
身份证号码:3101031988********
上述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关联方少数股东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其他自然人股东由于资金周转等原因不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神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借款人”)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霞路11号1层A区
法定代表人:陈代千
2、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贷款人1”)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1819
法定代表人:叶可
3、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贷款人2”)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代千
4、赵芳、李孟、杨逸秋(以下简称“丁方”)
甲、乙、丙、丁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及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和丙方按持有甲方股权的比例共同向甲方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36个月,用于甲方日常经营。具体借款金额可根据甲方实际经营需求,在总额度内分批次拨付。在甲方收到乙方和丙方的借款资金后,应分别出具书面收据给乙方和丙方。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甲、乙、丙、丁各方确认,该借款用于解决甲方运营资金需求。
第三条 借款利息
3.1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借款不予计收利息,但本协议项下借款具有优先转股的权利,具体转股条件由各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循环额度
4.1 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及期限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5.2 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和丙方应确保其出借给甲方的款项系乙方和丙方合法拥有的货币资金,不存在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被政府部门依法收缴的风险。
5.2.2 乙方和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划付相应金额的借款。
5.2.3 乙方和丙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5.3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 丁方确认并知悉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以及确认并知悉本协议项下借款具有优先转股的权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神鳍科技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被资助对象神鳍科技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和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神鳍科技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司将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神鳍科技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的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岩思类脑本次为神鳍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神鳍科技的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岩思类脑为神鳍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为人民币397万元(不含本次申请财务资助额度),系前期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41%,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