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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对公司的依法运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证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设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人数与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2024年1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024年3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4月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6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豁免提前发送监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1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运作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作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公司董事会、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亦无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与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已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与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经营风险的控制及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7、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购买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情形。

8、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监督与核查,认为2024年度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2.781万股符合法律法规,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取消前做好与董事会及审委会层面的调整与衔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继续忠实履行职责,继续发挥监督职能,促使审委会顺利承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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