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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强化战略聚焦,发力电力市场

朗新集团是电力能源领域领先的科技企业,聚焦能源数智化、能源互联网双轮发展战略,融合AI技术,通过数智化服务、场景化链接和平台化交易,为用户提供更方便、更经济、更绿色的用电服务,朗新致力于成为一家技术驱动的科技能源企业。一方面,在能源数智化领域,公司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客户提供完整的用电侧核心业务软件解决方案,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公司通过搭建生活缴费、聚合充电、虚拟电厂等能源服务场景,面向电力用户提供场景运营和电力交易服务,促进电力市场化发展。

2024年度,公司在能源数智化、能源互联网领域持续进行业务创新与升级,大力投入AI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动公司从客户业务驱动到AI技术驱动,从项目型软件服务企业创新升级为平台型能源运营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生态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战略聚焦的决心,全面优化重组非核心业务,完成了对电视机顶盒、数字城市、数字外贸、工业互联网等非核心业务的剥离和重组。报告期内,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朗新集团对邦道科技10%少数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邦道科技是公司能源互联网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

随着邦道科技成为朗新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发展战略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拥抱AI

朗新集团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业务创新,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近年来均在10%以上,在行业领域内取得了多项专利;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形成了贯穿平台研发、大数据运营、系统软件开发,涵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全方位的技术体系,沉淀了强大的中台能力和平台产品,从而保证了集团长期的业务和技术的领先性。朗新集团自2023年成立AI研究院以来,聚焦在电力市场交易预测、能源智能体应用、能源专用大模型三大人工智能方向发力,2024年已经规划完成整体的技术体系,围绕能源数智化、能源互联网搭建AI通用底层技术能力,在广东、山东等省份电力市场已经使用AI电力量化交易替代人工交易。公司持续强化“AI+能源”战略,加大在AI平台化建设、时序预测模型、AI智能体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全面拥抱AI,全面连接发、储、用各方电力负荷资源,提升资源调节能力和供需匹配能力,致力于成为一家AI技术驱动的科技能源企业。

三、提升信披质量,强化股东沟通

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努力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重点突出信息披露的实用性、针对性与关键性,为股东决策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2024年10月1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司2023-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以及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与股东沟通。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全体投资者召开了2场业绩说明会,参加了深交所以数字经济“智”动力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面向众多国内外券商及投资机构人员召开了多场电话调研会议,部分主要的交流内容披露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让中小股东更加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增强股东对公司的认同与信心,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四、夯实治理基础,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持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治理机制。规范公司与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力、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引导中小股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其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创造便利,增强中小股东的获得感。公司将不断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立足长远发展,回馈全体股东。

五、以投资者为本,深化回报意识

(一)稳健经营管理,持续现金分红

为积极推进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投资者为本,坚定地回报股东,于2024年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以2024年4月2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1,083,541,993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约3.03亿元(含税)。

此外,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以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1,078,235,821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约2.70亿元(含税)。

综上,自2024年3月5日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规则、经营现状及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累计现金分红(含尚未实施但已同日公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达5.73亿元。

(二)积极实施回购,加强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积极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以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7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729.2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59%,最高成交价为8.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1.39亿(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回报投资者,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为稳市场、稳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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