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并完成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内容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01月30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 2024年04月24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 |
会议 |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其公积转增股预案的议案》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6月17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7月30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9月09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9月27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被担保方拥有绝对的控制决定权,风险可控。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对外担保事项持审慎态度,对担保事项的必要性、担保形式、担保条件等做了合理性分析,并进行了严格审查,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对外担保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规范、科学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各项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所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贯彻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同时对2024年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9、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披露原则,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同时,继续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