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负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权和检查职能。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议完全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会议相关程序,会后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和计量的议案 11、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的议案 16、关于核查《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4年5月13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6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王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2024年7月1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7月3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和计量的议案 4、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
2024年10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1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2024年,监事会召集、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9项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单独或配合审计部门检查了公司财务,听取了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等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有关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定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履职业务能力,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二)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出建议或予以制止、纠正。
(三)监督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执行、决策表决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督促法人提高治理水准,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