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跃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参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谭跃进,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部门总师、顾问,现由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返聘。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了上述会议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关职责。2024年,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专门委员会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5月17日 | 审阅《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聘任TANG, YAN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良好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材料均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等专门人员和专门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勤勉尽责地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对公司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详情。在今后任职期间,本人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行使职权,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平、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的获得相关信息。
3、为了加深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的同时,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行及重大项目的进度,并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到公司实地考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等多种方式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履行相关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周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同意聘任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TANG, YAN 博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杨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万诗琪女士、李翰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刘广园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事务所、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跃进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