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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上年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39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6人
2024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47,668.5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40,751.2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0,804.8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家数31家
审计收费总额3,342.50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2024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5,265.1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审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重点关注问题并给出建议,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线上沟通会议,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经审计财务报表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听取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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