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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新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年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成员认真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在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因信披违规,于2024年5月24日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严重影响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现将监事会2024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提名补选刘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公司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形象严重受损。对此,监事会根据持股10%以上股东的申请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监事会的换届工作,确保了公司治理的合规、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真实、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

(2)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

(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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