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428号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42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九鼎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九鼎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九鼎新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九鼎新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九鼎新材公司为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汇总表第1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总计 | - | - | - | - | - |
汇总表第2页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8,255.84 | 24.59 | 527.01 | 37,753.42 | 暂借款、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铂睿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9.47 | 6.60 | 156.07 | 代垫工资、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10.49 | 11,452.05 | 11,528.58 | 933.96 | 代垫款 | 经营性往来 | ||
聊城诚鼎天然气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预付账款 | 221.24 | -221.24 | 采购天然气 | 经营性往来 | ||||
聊城诚鼎天然气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21.24 | 221.24 | 应退材料预付款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4.92 | 9.84 | 14.76 | 租赁押金 | 经营性往来 | ||
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 | 100.00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39,741.96 | 11,493.08 | 12,070.35 | 39,164.70 |
本表已于2025年4月18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