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 1-2 |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期的专项报告 | 1-8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9-11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4104号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天亿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亿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亿马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建鑫 (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骏 (签名并盖章)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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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37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78,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66元,募集资金总额573,117,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2,856,828.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0,260,652.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21)060001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279,361,500.00元,本次超募资金为230,899,152.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73,117,480.00 |
减:券商坐扣承销费(含增值税) | 42,514,828.79 |
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 | 530,602,651.21 |
加:券商坐扣的增值税从自有资金账户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 2,406,499.74 |
减: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029,5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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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实际净额(注1) | 513,979,572.75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注2) | 169,069,424.82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注3) | 104,837,560.94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65,000,000.00 |
减: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60,000,567.31 |
减:银行手续费 | 5,158.23 |
加:利息收入 | 27,390,216.09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2,457,077.54 |
注1:募集资金实际净额513,979,572.75元,与募集资金应有净额510,260,652.00元,差异3,718,920.75元,原因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718,920.75元,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注2: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69,069,424.82元,具体如下:
2023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0,174,861.07元,差异174,861.07元,系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另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累计使用68,894,563.75元。
注3: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04,837,560.94元,具体如下:
2024年将部分募集资金 117,160,000.00元变更用于实施“算力集群服务项目”,本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99,750,000.00元;另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5,087,560.94元。
注4:报告期末,公司使用60,000,567.31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10,000,00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转出至中信银行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实际购买定存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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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 44050165090100001169 |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已于2022年9月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园支行 | 647075080908 | - | 用于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已于2023年8月销户 |
交通银行汕头黄山支行 | 445006110013000173838 | - | 用于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已于2023年9月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2003020329200303976 | - | 用于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已于2023年9月销户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391680100100070838 | 2,125,647.05 | 用于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该项目已终止实施并部分资金变更用于算力集群服务项目建设,剩余资金尚未决定用途。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391680100100071049 | 99,254,531.65 | 用于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210000236161 | 23,666,898.84 | 用于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391680100100165876 | 17,410,000.00 | 用于算力集群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
合计 | 142,457,077.54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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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原募投项目“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用途,用于建设“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精英”)。互联精英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及五矿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1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 “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将其部分募集资金11,716.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算力集群服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将根据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适时投入其他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2024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展
2022年9月,鉴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44050165090100001169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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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3年,鉴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园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647075080908、在交通银行汕头黄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445006110013000173838、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2003020329200303976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以上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未超出股东会决议授权额度。
公司另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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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6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备注 |
1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定期存款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3-12-19 | 2024-8-17 | 已赎回 | |
2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存款类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0 | 2024-10-15 | 已赎回 | |
3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存款类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0 | 2024-10-15 | 已赎回 | |
4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存款类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0 | 2024-10-15 | 已赎回 | |
5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存款类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0 | 2024-10-15 | 已赎回 | |
6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本金保证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3-12-20 | 2024-06-20 | 已赎回 | |
7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大额存单 | 13,000.00 | 2023-12-22 | 2024-10-29 | 已赎回 | |
8 | 中信银行汕头分行注 | 保本型 | 协定存款 | 2,009.74 | 2024-4-19 | 2024-11-4 | 已赎回 | |
9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本金保证浮动收益型 | "汇益达"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6-25 | 2024-9-25 | 已赎回 | |
10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2024-8-20 | 2024-9-5 | 已赎回 | |
11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2024-9-6 | 2024-9-27 | 已赎回 | |
12 |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2024-9-29 | 2024-10-31 | 已赎回 | |
13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本金保证浮动收益型 | "益汇"澳元美元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4-9-30 | 2024-10-30 | 已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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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受托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备注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 | 保本型 | 大额存单 | 1,800.00 | 1,800.00 | 2024-12-31 | 2025-6-30 | 未赎回 |
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 | 保本型 | 大额存单 | 3,200.00 | 3,200.00 | 2024-12-31 | 2025-6-30 | 未赎回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567.31元,其中567.31元系利息收入。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将10,000,000.00元转出至中信银行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现金管理,实际购买定存日期为2025年1月2日,未计入本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四)其他说明
1、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2、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4、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完成6,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划转。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8月25日延长至2025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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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将其部分募集资金11,716.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算力集群服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将根据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适时投入其他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编制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是 12,572.70 - -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 ||||||||||||||
是 3,763.60 - -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 ||||||||||||||
是 1,599.85 - -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 ||||||||||||||
4、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 否 5,569.67 5,569.67100.00%2025/8/24 - 不适用 否 | ||||||||||||||
5、算力集群服务项目 否 11,716.00 9,975.00 9,975.0085.14%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 ||||||||||||||
6、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17.49100.17%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936.15 27,285.67 9,975.00 25,562.1593.6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300.00 13,300.00 - 6,500.0048.8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2、未明确流向 5,603.22 5,603.22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3、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 4,186.69 4,186.69 508.76 1,828.5543.68%2025/8/24 不适用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3,089.91 23,089.91 508.76 8,328.5536.07% |
合计 51,026.06 50,375.58 10,483.76 33,890.7067.2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716.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890.7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285.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3.8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度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1,026.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8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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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近年来,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驱动力。从技术上,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大数据、自然语言编程等技术接连取得突破,为技术升级、产品创新提供源源动力。在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全面深化数据经济的战略拓展目标,由智慧城市领域向上游延伸产业链,打开全新发展空间。同时,随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的落地,深圳办公室研发中心、展示中心、运营中心的投入使用一定程度缓解了总部办公用地压力。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将其部分募集资金11,716.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算力集群服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将根据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适时投入其他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2)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办公场地,引进优秀人才,建立深圳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和展示中心,加强公司的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等综合能力。该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涵盖场地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硬件设备配置、人员调动及招募多阶段实施建设。该项目计划新增 81 人,公司原计划通过专场招聘、高端技术人才引进等渠道进行团队建设。为控制整体投入成本,公司对人才引进渠道、招聘办法加以调整,该部分投入进度放缓。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8月25日延长至2025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募投项目“大数据应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购置研发办公场地和相关软硬件设备,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开展大数据应用技术相关研发。此前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尚未购置场所,招聘工作也相应延后开展,导致项目搁置。截至2023年8月2日,公司原有的深圳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现有的办公及展示需求,同时考虑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的运营、研发及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购置办公场地并扩展升级原募投项目为“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公司位于深圳的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及展示中心。同时,鉴于变更后的“深圳综合运营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通过将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为同样位于深圳市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互联精英,天亿马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战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已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用于公司营销网点的场地租赁和装修、购置基础办公设备、营销人员的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等。但由于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了诸多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受市场环境影响,各营销网点办公场所租赁、装修及招聘等工作受限,同时避免按原定计划对各现有营销网点实施装修期间可能对公司营销服务能力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取消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办公场地的购置。公司已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024年12月1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为满足公司数字经济战略拓展的需求,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将其部分募集资金 11,716.00万元变更用于实施“算力集群服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将根据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适时投入其他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计划总投资 12,572.70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45.01%;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投入建设。“算力集群服务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36,229.00 万元,其中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1,716.00 万元。该项目由公司在深圳市实施建设,项目周期为 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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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0,174,861.07元,差异174,861.07元,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00,174,861.07元,差异174,861.07元,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承诺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超募资金的金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10,260,652.00 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拟募集资金279,361,500.00 元,本次超募资金为 230,899,152.00 元。(2)超募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①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完成6,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划转。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中5,603.22万元尚未确定具体投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未超出股东会决议授权额度。公司另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567.31元,未超过股东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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