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1588号财智汇商务大厦C幢15楼。
3、召集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钱林弟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7人,代表股份80,816,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2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0,136,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0,680,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1人,代表股份21,223,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1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43,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0,680,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51%。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766,26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8%;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73,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39%;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48%;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13%。
本议案关联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钱林弟、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季歆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65,081,42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