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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030号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春晖智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春晖智控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春晖智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春晖智控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33,28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08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1.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704.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7,704.5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5,575.00
利息收入净额B22,281.95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461.93
利息收入净额C2475.7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036.9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757.72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3,425.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3,425.37
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分别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111762853200001669,545,069.7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800401220001271961,007,313.39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195162010488888881,701,328.34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注]
浙商银行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注]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19,000,000.00[注]
中金证券理财产品30,000,000.00[注]
合 计234,253,711.51

[注]根据公司2024年2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3月1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300.00万元、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9,000.00万元、中信证券理财产品1,900.00万元、中金证券理财产品3,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704.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1.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36.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119.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48%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6,439.266,439.2672.44310.204.822025年5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989.212,989.21176.64843.5628.222025年5月[注1]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5,169.4550.1650.16100.002022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13,106.6613,106.6662.09517.213.95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3,570.001,150.763,578.36100.23[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49.291,737.44112.14[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27,704.5827,704.581,461.937,036.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流体控制阀生产线技改项目”,公司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公司充分考虑和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2.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1)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由于总部实施空间不足、专业研发人才引进较为困难,以及近三年行业环境的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调整为2025年5月。 (2) 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IPO过程相对较长,信息管理系统也在不断的变化,而且近三年受行业环境影响,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困难,目前公司已逐步推进了ERP系统、MES系统和SRM系统的建设与实施,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调整为2025年5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2年3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51%的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原因系原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伴随着天然气行业持续高景气发展,天然气输配设备行业发展迅速,从技术与应用趋势看,天然气输配设备呈现出集成化、智能化的发展态势。集成化方面,天然气专用输配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各类阀门、过滤器、加热器、流量计、调压器、控制系统等,在我国均有不同类别、档次的专业生产厂家生产,随着行业内专业分工的加深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根据客户定制化技术要求,将各功能部件及系统组装集成的集成系统逐渐成为客户青睐的主流产品。智能化方面,随着人们对城市燃气供应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用工成本提高、用气安全要求提升对燃气供应公司经营的冲击加大,拥有实现数据采集、实时监控和控制、报警和分析、数据库管理等多种功能的智能化输配系统成为燃气供应公司的首选。而公司如果自行开发软件控制系统,存在开发时间长、专业经验缺乏、人才引进困难等问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决定使用“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体系、完善产业布局,世昕股份信息化系统与公司燃气控制系统有效结合,有利于公司加速推进智慧城市燃气业务,有助于公司成为智慧城市燃气整体解决方案的领导者,能够增加公司在燃气行业整体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6.6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根据公司2024年2月29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3月19日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300.00万元、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9,000万元、中信证券理财产品1,900.00万元、中金证券理财产品3,000.00万元,共计16,2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公司所处行业下行、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收入及利润下滑,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经充分考虑和审慎研究,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5月

[注2]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100%,系将监管专户中产生的孳息随股权转让款合并支付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100%,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部分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3,570.001,150.763,578.36100.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1,549.291,737.44112.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5,119.291,150.765,315.8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变更原因:原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伴随着天然气行业持续高景气发展,天然气输配设备行业发展迅速,从技术与应用趋势看,天然气输配设备呈现出集成化、智能化的发展态势。集成化方面,天然气专用输配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各类阀门、过滤器、加热器、流量计、调压器、控制系统等,在我国均有不同类别、档次的专业生产厂家生产,随着行业内专业分工的加深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根据客户定制化技术要求,将各功能部件及系统组装集成的集成系统逐渐成为客户青睐的主流产品。智能化方面,随着人们对城市燃气供应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用工成本提高、用气安全要求提升对燃气供应公司经营的冲击加大,拥有实现数据采集、实时监控和控制、报警和分析、数据库管理等多种功能的智能化输配系统成为燃气供应公司的首选。而公司如果自行开发软件控制系统,存在开发时间长、专业经验缺乏、人才引进困难等问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使用“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570万元,用于收购世昕股份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体系、完善产业布局,世昕股份信息化系统与公司燃气控制系统有效结合,有利于公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司加速推进智慧城市燃气业务,有助于公司成为智慧城市燃气整体解决方案的领导者,能够增加公司在燃气行业整体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程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信息披露:上述事项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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