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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4年9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肖明峥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文武(董事)、徐尧(独立董事)、邓家明(独立董事)3人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徐尧先生担任。

二、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议案,并对各项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认真审阅,经专业讨论,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意见。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日期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2024年3月31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2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23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4年9月10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2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用专业的知识,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审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的专业作用,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效实施;同时,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促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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