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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专项报告第1页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号)核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熙菱信息)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3,030股,发行价格为9.90元/股,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2,223,191.44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87,776,805.56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4564号),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290,999,997.00元,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
2021年11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99,999,997.00
减:发行费用12,223,191.4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7,776,805.56
减:以前年度项目支出金额144,871,219.43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89,999,999.10
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支出54,871,220.33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7,376,491.9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0,282,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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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金 额
减:2024年项目支出金额2,834,019.20
其中: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支出2,834,019.20
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7,705,238.63
尚未使用金额140,071,566.93
加:2024年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2,198,787.4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9,646,846.27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2021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所属公司账号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熙菱信息651651010013000880230146,712,927.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熙菱信息600900788010000013992,933,919.16

专项报告第3页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所属公司账号存放金额(元)
合计149,646,846.27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29日及2022年12月14日注销完毕。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1.5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产生的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余额为零。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1,559,801.36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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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49,646,846.27元(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等),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研发中心和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情况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下行的影响,“研发中心和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选址、装修等方面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和投资风险,审慎进行募集资金投入,推迟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2023年以来,市场环境有所好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3年12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至今,公司致力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寻找合适的办公地点。目前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的项目建设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但对于上海市松江区的项目,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地产行业价格波动、地段选择以及等待更优的当地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得办公场所选址工作尚未最终确定。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和投资风险,为保证“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延缓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办公场所购置、场地装修、设备与软件购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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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4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7.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34,019.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705,238.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9,116,806.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城市治理大脑解决方案建设及推广项目131,037,3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207,251,000.00197,776,806.462,834,019.2057,705,239.5329.18%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89,999,999.1089,999,999.1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478,288,300.00287,776,805.562,834,019.20147,705,238.6351.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研发中心和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下行的影响,“研发中心和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选址、装修等方面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和投资风险,审慎进行募集资金投入,推迟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2023年以来,市场环境有所好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2023年12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至今,公司致力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寻找合适的办公地点。目前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的项目建设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但对于上海市松江区的项目,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地产行业价格波动、地段选择以及等待更优的当地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得办公场所选址工作尚未最终确定。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和投资风险,为保证“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延缓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办公场所购置、场地装修、设备与软件购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 2024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4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49,646,846.27元(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等),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城市治理大脑解决方案建设及推广项目19,777.68283.405,770.5229.18%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4年至今,公司致力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寻找合适的办公地点。目前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的项目建设正按计划顺利推进,但对于上海市松江区的项目,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地产行业价格波动、地段选择以及等待更优的当地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得办公场所选址工作尚未最终确定。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和投资风险,为保证“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延缓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办公场所购置、场地装修、设备与软件购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延期后募投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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