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其薪酬由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其中董事长9.2万元人民币/年,董事津贴1.15万元人民币/年)构成。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1.15万元人民币/年。
2、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所担任岗位领取的薪酬和监事津贴(2万元人民币
/年)构成。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2万元人民币/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四、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