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魏炜,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0年5月至2000年8月任新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主任;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4年1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中心;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北京大学深圳商学院助理院长;2007年9月起任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担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2015年5月起,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2012年2月起任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起任北京中汇饰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起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起任广东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本人因工作原因已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1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材料,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初至2024年1月31日,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1次,认真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这一项议案。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认真审核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时间,到公司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战略规划方面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针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采纳落实相关建议;为帮助独立董事加深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状况的了解,公司管理层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到新疆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和考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协助独立董事科学决策。
三、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在任期1个月的时间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