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洲明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根据合同资产的结构特征,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对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合同资产的构成及风险性,原有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无法满足同一客户相关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风险保持一致的要求,公司为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同一客户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也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可靠、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理解,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并参考了同行业公司的会计估计,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如下表:

账 龄合同资产-应收质保金 (%)合同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00

1-2年

1-2年33
2-3年1010
3-4年2020

4-5年

4-5年4040

5年以上

5年以上100100

(四)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如下表:

账 龄合同资产-应收质保金 (%)合同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55

1-2年

1-2年1010
2-3年2020

3-4年

3-4年4040

4-5年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757.80万元,预计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2,644.92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