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上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拟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如美元、欧元、港币、新加坡、日元等。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投资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 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5.公司制订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6.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