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审议事项并作出决议: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2024/1/1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审议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4/2/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4/4/1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审议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2024/4/2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8/1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 ||
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2024/10/2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11/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2024/11/1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为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重大出售资产的情况。
7、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现金管理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9、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的意见,即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
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10、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