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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章顺文,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监事长,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高级会计师第三评委会专家委员、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深圳联交所专家库评审专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专家、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于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0100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组织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沟通讨论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事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联系,确保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本人因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家数超过三家,于2023年12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2024年2月23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本人离职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章顺文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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