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斐,1970年11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担任山东省地矿局实业总公司会计师、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会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伊戈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恒生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2 | 7 | 0 | 0 | 否 | 1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组织各位委员对聘任相关人员及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年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能。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关于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了解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途径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股东
对公司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7、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已审查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斐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